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而非实际收支作为确认的标准。
根据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首先,我们来翻译一下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权”呢?“权”就是权力;什么是“责”呢?“责”就是责任、义务;“权责发生”翻译过来,就是权力和义务发生。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权力和义务的发生来记账的一种制度。如果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了,就应该确认收入;反之,如果企业应享受的权利已经享受了,就应该确认费用。
假设企业收到客户付的一笔货款,但货物尚未发给客户。在这个场景下,企业的义务是向客户发货。而此时,货物尚未发给客户,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尚未履行,尽管已经收到了钱,也不能计入收入,只有向客户发货后,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了,才能确认收入。
反过来,如果企业货物已经发出给客户,但客户尚未付款,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还没收到钱,但企业货物已经发出,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因此应该计入收入了。
计提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的意思。
企业费用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支付,这种情况下就要计提。例如企业的员工工资不是当月发,是下个月发,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财务报表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就要计提,否则就虚增了利润。这样做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计提的处理方式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与计提的减值准备和计提的累计折旧(即:固定资产净额)的差额。
账面价值通常与账面余额、账面净值一起出现,但是他们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在计算时,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避免出现概念混淆而导致的计算错误。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正确计算的公式为: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余额,可以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如累计折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账面净值是资产的原值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账面净值=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
对固定资产来讲: 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
对于无形资产来讲: 账面净值=无形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摊销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
预计使用年限5年。为什么预计使用年限总和是=1+2+3+4+5=1 而不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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